河南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突破******
□本报记者 尹江勇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重点发力,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1月1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2022年我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25亿元,同比增长68%,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
高位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突破
“这项成绩的取得,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进科技成果从应用研发到产业化的全过程有机衔接,不断增强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效能的生动实践成果。”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程艳告诉记者。
实现这一新突破,首先得益于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过去的一年,省委、省政府以敢为人先的锐气和胆识狠抓科技创新,省科技创新委员会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科学谋划、强力推动,持续落实《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把《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意见》纳入全省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予以实施,全面深化我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迈出了试点改革的坚定步伐,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生态,我省财政、税务等部门与科技部门协同联动,有效打通了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多策并举,赋能科技成果转化连上新台阶
近几年,我省牢牢抓住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多策并举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成果供需对接,使科技成果转化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提供源头供给。强力推动省实验室建设,重建重振省科学院,做优做强省农科院,创造一大批具有市场价值的高水平成果;凸显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主体作用,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986.4亿元,在全省占比持续保持在96%左右。
——坚持主副带动。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和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南阳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建立运营科技大市场、出台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2022年,郑州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09.24亿元,占全省总成交额的49.7%;洛阳和南阳技术合同成交额也分别达到113.89亿元和108.39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4.8%和181%。
——坚持考核引导。2021年起我省将技术合同成交额列入地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极大地调动了各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商丘、漯河、信阳三市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均实现大幅攀升,2022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是2020年的42倍、22倍、12倍。
完善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再上新水平
省科技厅副厅长何守法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总目标,不断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河南省成果转移转化效能。争取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开放协同、运行高效、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促成一大批科技成果在豫落地转化,力争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以每年15%以上比例增长,到“十四五”末期超过1500亿元。
新闻1+1
未来三年超千亿元支持1500家以上科技企业
我省科技金融发展升级“新赛道”
本报讯(记者 尹江勇王昺南)1月9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与中原银行举行的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上获悉,未来三年,中原银行拟设立10家科技支行,重点支持1500家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企业,累计提供各类金融支持1000亿元以上,这标志着我省科技金融发展进入新领域、新赛道。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双方将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培育、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扶持、科技创新人才服务、特色科技支行打造、建立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化合作。
签约仪式上,省科技厅与中原银行共同启动科创企业“创新积分贷”。根据签约协议,未来三年,双方还将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春晓行动”“千户展翼计划”和“招才引智计划”等。
去年5月,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中原银行成功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并成立了一级部——科创双碳金融服务中心,统筹全行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制定、产品创设、业务推动、渠道搭建、服务支撑等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科技贷”业务,已累计支持科技企业2099家(次),实现放款116.89亿元,成为在全国叫得响的科技金融品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①短期对策与长效措施并举 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作者:郭君平、刘合光、曲颂,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这一重要论述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精神的深化细化和实化,明确了未来区域性防贫战略应以脱贫不稳定村(乡)、边缘易致贫村(乡)为基本瞄准单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底线任务,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则是底线的底线,必须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
整村整乡返贫,顾名思义,是指某一建制村或乡镇区域内同时出现较大数量的返贫人口;相较因变故或生计挫折所致的偶发性、零散型个体返贫现象,整村整乡返贫是外部风险冲击与群体贫困脆弱性共同作用的结果,兼具短期集中爆发、局部密集返贫、传染效应以及链式反应等多重特征,其发生机理与社会影响更为复杂,亟须引起各界更多关注和重视。
当前,受国际形势变化、新冠疫情反复、极端天气冲击、地质灾害多发以及政策缺位或退出失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较大挑战。例如,部分地区出现农畜牧产品严重滞销、卖难问题,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的经营性收入大幅减少;部分地区外出务工渠道受阻,灵活就业岗位供应不足,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被迫返乡)的工资性收入断崖式下降;部分地区为防控疫情实施了不同程度的交通管控,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的生产资料难以得到及时补充(经营成本上涨);部分地区遭受多种自然灾害,导致一批脱贫监测户“因灾返贫”等,不一而足。
那么,如何防止整村整乡返贫?这既需要短期采取保障性防范性对策,也需要长期采取长效性发展性行动。
从短期来看,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紧抓综合保障,兜底覆盖脱贫监测户的基本生计。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要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以及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农户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另一手紧抓防贫保险,及时化解脱贫监测户的生活生产风险。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脱贫监测户购买防贫保险。防贫保险立足“未贫先防”和“扶防结合”,通过“政保联办、群体参保、基金管理、阳光操作”的运作模式,以市场化机制筑牢返贫致贫“拦水坝”,可确保脱贫监测户的可支配收入相对稳定,从而有效解决边脱边返、边扶边增的“沙漏式”减贫困境。
从长期来看,应多管齐下,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强化产业帮扶。始终把乡村特色产业作为致富支柱,按照“因地制宜、依托资源、突出特色、连片开发”的要求,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业产业体系;同时,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奖补、技术指导、小额信贷、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脱贫监测户“嵌”入“产业链”,从而获得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瞄准返乡脱贫劳动力,强化就地就近就业帮扶。主要举措包括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岗、支持农村创业增岗、推广以工代赈拓岗以及壮大县域经济扩岗。
三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让成员公平共享更多红利。新型集体经济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优化农村分配秩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均有积极作用,未来可在明晰村集体内部成员权的基础上,以股权为纽带跨村建立集体经济联合社,探索集体经济多村联营制,以最大化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四是开展“志智双扶”,提升脱贫监测户自我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扶志”与“扶智”仍是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这既是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对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庄严承诺,更道出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所在。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还应帮助脱贫监测户破除“等、靠、要”思想,不断增强“自我造血”机能。
“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后,防范化解整村整乡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尤其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应聚焦政策衔接,千方百计为薄弱村(乡)脱贫监测户增收创造条件,优化整合各方资源,下足“聚力增长”功夫,做实精准帮扶文章,稳步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砥砺奋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AZD035)和北京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对外传播力提升研究”(20LLGLC06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