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长篇小说《烟霞里》以个人经历织就时代中国与文化故乡的编年史******
《烟霞里》书封 人民文学出版社供图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 (记者应妮)作家魏微全新长篇小说《烟霞里》日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这不仅是作家沉潜十几年推出的力作,也是她的转型之作。
魏微成名较早,她的《化妆》《大老郑的女人》《一个人的微湖闸》《拐弯的夏天》《胡文青传》等都是当代文学的重要作品。2004年魏微获得鲁迅文学奖时刚34岁。2011年,她又获得华语传媒大奖年度小说家奖项。
著名评论家李敬泽曾说过:“魏微曾经是凭茸毛般的敏感去迫近人性,但现在,她知道,想象人性和辨识个人还要经过浩瀚的人群,需要机变百出、纵横捭阖的理解力。谁知道呢,也许她会由此变成一个更强大、更持久的作家……”评论家孟繁华称:“魏微是能够给人期待的作家。她小说里的日常生活,艰难但温暖,低微但有尊严。”
继2012年发表了《胡文青传》之后,魏微几乎再无新的作品面市。直到2022年12月,她的新作《烟霞里》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用作品回应了读者的期待。
在创作《烟霞里》时,魏微大胆采用了极富挑战性的编年体结构方式。她借由女主人公田庄的出生到离开,逐年检视和铺写了田庄在1970年到2011年间的生命段落:学龄前的烂漫童年,小学中学时的叛逆懵懂,大学青涩的恋爱和对大城市的憧憬想象,工作结婚后平直疲乏的日子,步入中年的空虚与挣扎。
出生于1970年的田庄,有着乡镇、县城和一线城市等三种生活体验,她的经历完美涵盖了当下大多数人的成长轨迹。上县城、离开乡土;盖房子,成为城里人;高考冲刺,南下广州;买房炒股,赚外快;旧城改造,招商引资;互联网经济、智能手机时代;家庭主妇、女性意识等等。沿着田庄的成长地图,无论是“70后”“80后”还是“90后”,都能在其中找到共鸣的一个角落。《烟霞里》实现了对三代人成长的编年,小说中藏有每个人的记忆元年。
事实上,编年体的写法难度很大,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臧永清谈到了《烟霞里》作者自设的创作难度:“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事件需要翻阅大量的历史资料,人物命运与时代变迁融合不好就会变成社会调查报告,魏微在创作中成功克服了这些难题。”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丛治辰分享了编年体的阅读体验:“读者会不自觉地将个人在某一年的经历,拿来跟小说人物这一年的经历对照起来,这是一个探索和唤醒记忆的发现过程,非常有趣。《烟霞里》是一个非常丰富的小说。”
该书用社会变迁与个人生活起伏所交织的力,以1970年为起点,平行推起每一年的生活流变,直到2011年女主离开。所不同的是,《烟霞里》的这段记忆刚刚过去,还留有新鲜的味道。这就使得《烟霞里》获得了十足的当代性,极易与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
面对历史记忆,并将它在小说中准确再现,这对善于处理内心情感的女作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魏微用《烟霞里》跨越了这个挑战。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李洱敏锐指出魏微创作上的变化:“《烟霞里》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对个人命运和大时代之间那种细小、直接的关系的建立,下手非常准确、利落、坚实。”
魏微曾在《烟霞里》的开篇点明创作旨意,写一个人的出生入死,女主田庄的一生平淡琐碎,但哪一个的一生不起波澜?中国作协创研部主任何向阳说,“《烟霞里》写的是日常的、平常可见的生活,但也仍然有出生入死。”田庄就出生入死在非英雄式的无事的消磨中,作家魏微用尽耐心给读者呈现了她这种难以诉说的生命体验。(完)